泰山景区交警大队就查获一名“胆大妄为”的司机
时间:2016-03-30 11:46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通讯员:龚伟)酒后驾驶,司机的驾驶证被暂扣,这本应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的后果,但就是有司机不但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反而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这不,泰山景区交警大队就查获了这么一名“胆大妄为”的司机。
3月28日晚21时50分许,大队民警在环山路与蓄能电站路口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由西向东驶来一辆未开启车灯的黑色现代轿车,民警凭借多年工作经验判断,该车肯定有问题,于是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与行驶证,可驾驶员只把车窗打开一条缝隙,任凭民警怎么劝说,就是不打开车门。民警耐心对其进行劝说,向其讲明利害关系,驾驶员才极不情愿的下了车。当车门打开的一瞬间,一股浓浓的酒味就飘了出来,驾驶员也主动承认自己喝了酒。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当民警再次要求驾驶员出示其驾驶证与行驶证时,该驾驶人就开始支支吾吾的,一会说忘在了家里,一会又说放在车里找不到了。民警经过对车辆进一步检查,在副驾驶储物盒里发现了驾驶员的身份证。通过查询,驾驶员曾于去年10月份因酒后驾驶被处罚,驾驶证扣12分目前仍处于暂扣期间,属于二次酒后驾驶。
经询问得知,该驾驶员是在战友家里喝的酒,虽然知道自己因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了一次,但禁不住战友三番五次的劝酒,还是喝下了几瓶啤酒,加之心想这么晚了应该不会有交警查车了,就算真的遇上了,只要自己在开车时不开启车灯,就不会被轻易发现,可自己终究还是没有逃过交警的“火眼金睛”。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因再次酒驾,该驾驶员将被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1000元和10日以内拘留。另外,因该驾驶员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车,同样将面临罚款1000元、15日以内拘留。等待该驾驶员的将是两项违法行为合计罚款2000元、20日以内拘留、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