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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中区法院措施得力清理积案
时间:2016-06-25 18:33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今年以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把清理未结案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科学研判,多措并举,务实推进,积案清理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截至到5月底,案件结收比为78%,超额完成了上级法院要求5月底前案件结收比达到70%的目标任务。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开展清理积案活动的工作方案》,建立未结案件台账,逐案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及督办领导,限期结案。对积案较多的庭室,实行党组成员交叉帮包督办,主动深入审判一线挂牌督办,促进案件的及时审结。同时,他们确定院庭长和综合部门法官的办案数量和比例,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纳入个人业绩考核,真正发挥院庭长在积案清理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提升综合部门法官的司法能力,切实把审判力量集中在办案一线。今年以来,该法院院庭长和综合部门法官共承办案件1217件,占案件总数的43.7%。

  该法院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实施办法(试行)》和《简易程序裁判文书改革样式》,对受理的民商事案件,除法律规定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立案时一律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立案率达95%以上。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积极采取当面告知、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送达除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不受民事诉讼法关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顺序规定的限制,尽可能一次开庭、一次审结、当庭宣判、当庭送达。今年以来,该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为55.33%,同比上升了31个百分点。作者:种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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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种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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