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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景区交警大队筑牢暑期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防线
时间:2016-07-25 11:33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通讯员:龚伟)为进一步做好暑期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净化辖区农村道路通行环境。泰山景区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多项有力措施,筑牢暑期农村地区安全防线。

  一是加强隐患排查。7月19日至22日,我市多次出现强降雨天气,大队积极联合安监、交通等部门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泰佛路、S243省道等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路段,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整治,对一时难以整治的,积极采取临时性措施,增设标志标线,必要时安排人员值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从源头上做好事故预防工作。7月22日上午,大队民警巡逻至S243省道大津口东1公里左右路段时,发现此处路基受降雨河水上涨冲刷的影响,被掏空一个长8米、宽2米左右的大洞,民警立即协同公路部门进行抢修,并在该路段东西两侧设置分流点,禁止大中型客货车通行。

  二是加强路面管控。大队针对夏季天气特点和当前交管工作实际,以泰佛路、S243省道为重点,加强对重点路段、时段的巡逻密度和力度,加大对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严管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辖区农村道路通行秩序。目前,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0余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20余起。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大队结合辖区农村地区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大津口传统集日人流车流较多特点,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常识、法律常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到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二是在查处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与违法当事人的沟通交流,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使违法当事人认识到自身错误,从而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目前,已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8次,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3场,摆放展板8块,悬挂横幅6条,发放各种交通安全宣传材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8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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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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