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临沭警方提醒市民购买杀虫剂千万别图便宜
时间:2016-08-08 11:00  浏览次数:

  中国法制传媒讯:(庞尊见)炎热潮湿的天气,使蚊、蝇、虫大量繁殖,杀虫剂成为家庭生活的必备品。但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并不知道如何选购安全的杀虫剂。8月3日,临沭警方调解一起集市购买的杀虫剂爆炸伤人事件。民警提醒,购买杀虫剂要选正品,千万不要贪图便宜。

  8月3日,临沭县大兴镇的黄某夫妇到卢庄集市赶集,因为天热蚊虫多,夫妇俩就打算买杀虫剂灭蚊蝇。来到一个摊位前,经过讨价还价,花24元购买了4瓶杀虫剂。赶完集的夫妇俩回家后,妻子王某拎着杀虫剂往地上放时,其中一瓶突然爆炸,将额头炸伤。随后,王某被送到医院救治,头部被缝了好几针。

  接报警后,临沭县公安局大兴派出所的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初步了解情况后,出警民警到集市找到了销售杀虫剂的商贩刘某夫妇。经了解,刘某夫妇所销售的杀虫剂,都是在临沂某批发市场进的货,包括多个品牌。由于进货便宜,刘某平时到各乡镇赶集销售,赚取中间差价谋利。根据双方意愿,经过民警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赔偿王某治疗等相关费用。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杀虫剂、蚊蝇香等产品时,最好到正规超市或信誉过硬的单位购买正品,千万不要贪图便宜,以免让自己的健康受到侵害。

 


分享到:
文章编辑: 庞尊见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