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五莲消防大队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时间:2017-09-01 10:50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魏雪景)为破解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属性难题,进一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按照支队部署要求,山东日照五莲消防大队攻坚克难、高效推进,圆满完成了白鹭湾消防中队、街头消防中队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一、各级高度重视,上下合力推动。大队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专职消防队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大队军政主官多次向县编办专题汇报,争取支持。县编办对此项工作也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调研论证,最终明确了政府专职消防队为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具有社会公益性的社会单位,具备登记条件,在县编办办公会一次性通过。
 
  二、完善登记条件,依法依规登记。此次登记,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试行)》(鲁政办字[2016]45号)文件要求,完善了20余份申报材料。登记中队均由县级政府出具批复成立文件,国资局出具国有资产证明,财政局出具经费保障证明,公安局出具开办资金证明、住所证明、法人治理结构章程以及队长任命文件,支队出具消防站验收证明,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三、从严规范管理,助推“三化”建设。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是政府专职消防队“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获得了全国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破解了“有名无实”的队伍属性的难题,而且提高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同时明确了政府专职消防队为政府公益性事业单位,统一纳入全市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理顺了管理体制。(日照市五莲县公安消防大队)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