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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梁山县财政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时间:2025-05-08 12:37  浏览次数:

 遵法守规 诚信为本

  济宁市梁山县财政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山东新闻网:2025年4月24日,梁山县财政局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人员和会计从业人员会计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现场照片)
 

  一、强化财政干部法治意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一是明确法律责任。《会计法》规定了财政部门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通过学习有助于干部清晰自身权责边界,避免执行随意性。强调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信息的最终责任,防范“甩锅”风险。二是规范财政资金管理。通过掌握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要求,确保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转移支付等环节的账务处理合法合规。避免因凭证不规范、账目混乱导致的审计风险(如巡视、审计署检查中的常见问题)。
 

  二、提升财政监督效能,服务县级经济治理
 

  一是强化会计监督能力。财政局作为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需依法对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学习《会计法》可提高发现做假账、虚列支出等违规行为的能力(如识别“阴阳合同”“账外账”等)。二是保障财政政策落地。精准的会计信息是政策效果评估的基础(如专项债资金使用、减税降费统计等),学习有助于通过数据发现问题、优化政策落实口径等。
 

  三、防范廉政风险,筑牢反腐防线
 

  一是预防财务领域腐败。结合《会计法》与《监察法》《刑法》,剖析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等案例,警示干部严守底线。强化内部控制(如审批权限分离、岗位分离等),从制度上减少舞弊空间。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通过规范会计核算,严控“三公”经费、无效支出,确保财政资金全部用在刀刃上。
 

  四、推动会计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引领示范作用。财政局作为主管部门,带头学法可带动全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重视《会计法》的执行,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学习培训、监督检查等方式向基层单位传导合规要求(如乡镇财政所、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等)。二是服务会计人才建设。结合学习活动,推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升全局工作人员整体专业水平。
 

  五、适应改革需求,应对新形势挑战
 

  一是对接数字化趋势。学习《会计法》中关于电子会计凭证、财务共享中心等新内容,为财政信息化(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供法律依据。二是防范新兴领域风险。针对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等复杂业务,确保会计处理符合法规,避免出现隐性债务问题。
 

  总之,财政局组织集中学习《会计法》,不仅是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更是提升治理能力、防范风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系统学习法规条文、结合实务操作,使其在自身岗位上,始终保持职业谨慎性,真正落实“遵法守规、诚信为本”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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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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