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阿县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专题培训会
        时间:2025-10-28 10:5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推动各普法责任单位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提升普法骨干业务能力,10月27日,东阿县司法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专题培训会。全县各镇(街)、县直各部门法治工作负责同志共计4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会由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曹绪涛担任主讲人,旨在该项法律即将施行之际,切实筑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基。
	  
	  会上,曹绪涛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核心内容进行系统解读,重点阐释了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责分工、重点对象、保障监督和法律责任等关键条款。并结合东阿黄河法治文化广场等特色普法载体建设实践,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针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层矛盾化解中的普法工作作出了指导。此外,培训会还安排部署了相关材料上报工作,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菲’说不可”普法直播间,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精心梳理材料、认真组织直播,确保普法宣传工作落地见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的法律,是推动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规。下一步,东阿县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推动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普法责任,让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落到实处,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东阿注入新动能。(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