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梁山县普法办赵堌堆司法所开展“开学第一课”普法进校园
        时间:2025-09-07 10:07  浏览次数:
          
        
         
	  法治阳光,照亮青春成长路
	  
	  济宁市梁山县普法办赵堌堆司法所开展“开学第一课”普法进校园
	  
	  山东新闻网:新学期,新气象。为深化校园法治安全教育,筑牢新学期安全防线,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营造校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助力青少年扣好新学期第一颗法治扣子,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2025年9月5日上午,赵堌堆司法所所长、明德小学法治副校长李文超走进校园开展了“开学第一课讲法治”普法活动,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而富有教育意义的法治课。
	  
	  活动现场,李所长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给学生讲解了安全和法律两个方面的内容。在安全方面:一是人身安全,做好自我的保护,“防性侵”`教育和“防拐骗”`教育及“防溺水”教育;二是交通安全,叮嘱学生遵守规则,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三是校园安全,告诉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课间不追逐打闹,如何预防摔倒、磕碰。在法律方面:向学生解释法律是什么?——认识我们身边的“守护者”法律并不是抽象难懂的条文,它体现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分别向学生详细的讲解在学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着我们受教育的权利和安全的学习环境;《学生守则》和校规校纪是校园内大家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家庭:《民法典》规定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也明确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法》守护我们出行的平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指引我们远离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针对校园欺凌、网络犯罪、毒品等青少年身边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李所长详细解读了其表现形式、危害后果以及应对方法,引导学生们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将安全与法治教育相结合,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下一步,司法所将持续开展教育活动,助力未成年人在安全、法治的环境中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时代好少年。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