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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判决”到“矛盾消除”,判后答疑工作助力矛盾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5-05-27 17:55  浏览次数:
 从“一纸判决”到“矛盾消除”,判后答疑工作助力矛盾实质性化解
 
  山东新闻网:“官司虽然赢了,但是心里还是不舒服,心结没有解开,多亏了法官主动答疑,终于让我们明白了法理背后的情理。”
 
  近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通过“判后答疑+调解回访”的工作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因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引发的案件。
 
  基本案情:2025年5月初,供热公司与房地产公司对簿公堂,供热公司主张房地产公司在享受了供热服务后未及时交纳取暖费,并经多次催缴未果,无奈起诉。案件经庭前调解未果后进入庭审程序,根据庭审调查的事实和举证、质证情况法院判决房地产公司支付取暖费43万余元。房地产公司对判决持否认态度,并提起上诉。
 
  为实质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决定启动判后答疑工作,主动释明案件审理过程的公开、透明性,同时针对判决提出疑问的部分一一解答,并详细说明对于拒不履行判决可能面临的后果。情况释明后房地产公司李总情绪逐渐平和,对于主审法官就案件争议焦点问题的掌握和裁判的过程表示理解,也明白了本案为何如此判决,承办法官此时告知其案件可做判后的庭外调解工作,李总听了很高兴,并请求法官再次予以沟通调解!
 
  在历经两次庭审及多次调解后,双方态度有所缓和并同意来院调解。5月20日早8点,双方早早的在法院门前等待,一改庭审中剑拔弩张的状态,有说有笑,有商有量,承办法官见此很高兴,觉得此事应该是成了。最终双方在调解室签下了《庭外调解协议》,约定某房地产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前给付20万元,于2025年12月30日前给付剩余23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无独有偶,该法官承办的另一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亦是如此,调解不成,宣判之后,法官在做判后答疑工作时调解达成庭外和解协议,被告在签订协议之后3日内将劳务费给付完毕,并将截图发给承办法官,双方均对法院的调解工作表示了赞扬。
 
  判决不是终点,案结事了才是审判工作的价值追求。这两起案件的化解是该院秉持“调解优先、全程化解”工作原则的真实写照,也是“将调解进行到底”的司法实践的具象化。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始终坚持将判后答疑工作作为深化调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构建诉前引导调解、诉中释法调解、判后答疑回访的工作机制,以“自动履行率”“群众满意度”检验工作实效,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檀义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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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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