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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特辑:爱与法同行,守护美好爱情
时间:2025-08-29 16:18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李岩峰 胡佳奇)“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七夕,承载着人们对爱情的美好向往。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一起走进那些与爱情相关的法律故事,看看法律如何为我们的爱情保驾护航。
  
  案例一:恋爱转账,是赠与还是借款?
  
  小张和小李在恋爱期间,小张多次以“应急”为由向小李转账,累计金额达数万元。每次转账时,小张都承诺日后会归还,但均未留下借条等书面凭证。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分手,小李要求小张偿还这些转账,小张却坚称这是小李对自己的赠与,拒绝归还。无奈之下,小李将小张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双方恋爱期间的转账没有借条,但根据聊天记录中小张关于“借款”和“还款”的表述,以及双方的经济往来情况,认定这些转账为借款。最终,法院判决小张偿还小李相应借款。
  
  在恋爱期间,涉及大额金钱往来时,务必明确款项性质。若为借款,最好签订借条并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时难以维权。同时,情侣间表达爱意的特殊金额转账,如“520”“1314”等,若无其他证据证明是借款,一般会被认定为赠与,分手后难以要回 。
  
  案例二:隐私泄露,甜蜜变苦涩
  
  小王和小赵恋爱期间,小王曾拍摄了一些两人的亲密照片和视频。后来两人因矛盾分手,心怀不满的小王为了报复小赵,将这些亲密内容发送给了小赵的朋友和同事,导致小赵的生活和工作受到极大影响,精神也遭受重创。小赵不堪其扰,将小王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王的行为侵犯了小赵的隐私权,判决小王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小赵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恋爱中,情侣间的亲密行为属于隐私范畴。无论恋爱关系是否存续,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随意泄露、传播对方的隐私信息。一旦侵犯他人隐私权,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 。
  
  爱情美好而珍贵,法律则是这份美好的坚实后盾。在七夕这个浪漫的节日里,愿每一对情侣都能在享受爱情甜蜜的同时,了解并尊重法律。让爱与法同行,让我们的爱情更加稳固、长久,共同书写幸福美满的人生篇章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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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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