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成年人改姓自由有何法律依据?“断绝关系”真能断了义务?
时间:2025-10-14 16:57  浏览次数:
  【以剧释法】《许我耀眼》:
  
  成年人改姓自由有何法律依据?“断绝关系”真能断了义务?
  
  山东新闻网:(李岩峰 白海伦)近日,电视剧《许我耀眼》正在热播。该剧围绕“身份重构”与“利益博弈”展开。剧中,许妍从困境中的被动应对,逐步成长为主动用法律维权的强者,剧情充满戏剧张力,其中更是暗藏诸多与现实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问题。
  
  剧情回顾
  
  自幼被父母抛弃的乔妍,成年后毅然改姓“许”随姥姥姓,更名许妍,却遭到生父强烈反对,对方甚至宣称要与其“断绝关系”。这一情节引发观众对“改姓自由”的热议:成年人能否自主选择随非父母姓氏?生父单方面的“断绝关系”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十二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这意味着,成年人对姓名拥有完全的自主变更权——不仅可修改名字,还能在法律框架内选择姓氏,整个过程无需经过父母同意,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个人人格权益的尊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该条款清晰界定了父母与子女间的法定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具有强制性,不会因双方情感恶化而消失。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进一步细化:“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这表明,生活中常见的“断绝关系”声明在法律上完全无效。血缘形成的法定亲属关系,无法通过单方声明解除。即便生父拒绝认可许妍的改姓决定,也不能否定亲子间的权利义务:例如,若生父后续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许妍仍需依法承担赡养义务;同时,许妍也享有对生父遗产的法定继承权。
  
  法治启示
  
  法律从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定分止争的明确标尺,更是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坚实盾牌。当我们遭遇类似姓名变更、赡养抚养等纠纷时,不妨借鉴剧中许妍“以法维权”的思路:主动学习相关法律规定,妥善保留聊天记录、协议文书等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学会用法律武器守护自身权益,才能让每一份权利都得到尊重,每一次选择都踏在法治的正轨之上。(和龙林区基层法院)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