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庭审,异口同声:黄某怕陈一伤到人,将子弹取出来了。
程绍鹏辩护:黄某虽然施行了抢劫,但他的主观恶性不深,不是那种丧心病狂,不顾人命的抢劫,希望法庭从轻量刑。
法官宣判: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而本案中其他比黄某情节轻的人,都被判了无期徒刑。
在法院门口,程绍鹏律师见到了正在焦虑等候审判结果的黄某的母亲。那是一个衣着异常朴素的老人,身后背着一个捡装垃圾的大背篓。得知儿子被判十五年,她竟然在大庭广众之前老泪纵横。她没得文化,不懂法律,这段时间东找人打听西找人求救,拼凑出了一个绝望的认识:儿子犯的是抢劫罪,还是主犯,起码是无期徒刑。她心里明白,儿子被依法轻判,肯定与眼前的这位程律师的有关。于是,她哆哆嗦嗦地从兜里掏出500元,硬要塞给“恩人”程律师。
程绍鹏律师连连摆手拒绝:“老人家,我是政府指派的援助律师,为你儿子辩护是我的职责,一分一毫都不能收。”他觉得,法不容情, 违法犯罪一定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惩恶是为了扬善,能给主观恶意不大或者认罪态度较好的罪犯以改过自新的机会,在他们内心种下善良的种子,让一个家庭不至于倾覆,这何尝不是法律的价值!
2013年12月,程绍鹏联合肖凌、李桂芳等律师组建了一个律师事务所。按照常规做法,对加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要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办公费、工位费。可程绍鹏却“废除”了这个不成文的行规:四川蓝光律师事务所,一律不收取加盟律师的任何费用。
在程绍鹏看来,律师事务所律的发展不能靠收取律师的费用,人生的价值不在于赚了多少钱。自己当初因为打官司而走上法律之路,摸爬滚打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人脉。而年轻律师案源少,历练不足,正需要老律师的传帮带。本着这个办所理念,程绍鹏不但向年轻律师传授起诉状如何写、案子的证据链如何组成、庭审中如何辩论等实战经验,还会带着他们一起办案,甚至直接把自己的案子分给他们,帮助他们快速健康顺利成长。在所里招聘的行政和会计人员眼里,蓝光律师事务所是给了她们稳定就业岗位的幸福港湾,程绍鹏是引领她们创造人生价值的良师益友。
在女儿程冰露的心目中,程绍鹏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是值得自己永远学习的榜样。正是受父亲的影响,她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毅然决然地选择了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后,她在律师父亲的鼓励下继续考研留学,如今已经成了一名优秀的涉外律师。
四川蓝光律师事务所蓝成立后,程绍鹏还担任了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他代理的案子很少败诉,深受单位和业界的推崇。
2021年前后有一个案子他记忆犹新——某影视公司与某广告公司签订了某电视栏目广告承包协议:广告公司买断某栏目首播、重播5秒广告冠名,以及30秒的纯广告的经营权。后因广告公司拖欠广告费,影视公司将广告公司告上法庭。
但令人震惊的是,广告公司却一纸反诉状将影视公司告到了法院,声称因该栏目播出时间不稳定导致广告时间也不稳定,广告价值相应降低导致广告公司与第三方公司的合同无法执行而造成巨大损失。
程绍鹏看到反诉资料后心里有些焦虑,如果广告公司提供的证据被法庭采纳,影视公司不仅要不回广告费而且还要给予赔偿。作为负责任的代理律师,在判决没有下来之前都不能轻言放弃,必须仔细研究对方的举证和诉求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程绍鹏抓住案子的焦点进行验证:广告公司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合同,其约定的违约金和赔偿条款是否真实。他与共同办案的刘京律师把目光锁定在广告公司和第三方公司签的一份合同上,发现落款第三方公司盖的印章与公安机关备案编号不一致,于是调阅广告公司提供的全部5份第三方合同进行对比,果真发现了“可能存在盖假章”的问题。为核实印章的真伪,程绍鹏立即与肖凌、刘京律师一起到这5家公司逐一核实。经过一番证实,广告公司提供的合同上盖的均是假章,广告公司存在私刻印章、伪造合同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