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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懵懂小白到知名律师——记四川蓝光律师事务所主任程绍鹏(3)
时间:2025-09-09 16:11  浏览次数:

愿用法律图自强

如果说,让程绍鹏尝到“法律是多么神奇”的甜头,是因为这起经济担保案的“反败为胜”;那么,真正让程绍鹏成为一名合格法律工作者的过程,是他一边做着法律工作一边坚持自学、经过五次法律考试、坚毅执着终成正果的“命运交响”。

程绍鹏干起了业余“律师”,一开始他的举动让人不可思议,然而随着他的首战告捷,又让人刮目相看。那是发生在2002 年7月15日的故事——

这一天,当事人陈平前来恳请程律师帮助“打官司”。见到陈平一脸慌乱焦灼的神情,程绍鹏犹如看到了曾经摊上官司的自己。或许是心心相惜吧,不禁心生一种别样的同感。

程绍鹏认真听取了当事人陈平讲述的案情:1、陈平是成都经营昌蓉印务设计有限公司法人,主要承接印刷业务;因为印刷程序步骤繁杂,多以拆分委托加工的方式。此案涉及的“压痕工序”,陈平部份产品委托给了第三方李刚加工。2、李刚是没有营业执照的私人小老板,雇了几名临时工,租用成都市青羊区某小学印刷厂作为加工场地。因为压痕工序有危险性,李刚请求陈平以昌蓉公司名义为其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陈平在应允帮助办理了此事。3、2001年,李刚的工人发生事故:员工李明在操作压痕机时不慎导致左手拇指和小指离断伤、拇腕掌关节脱位、左手2-4指毁损。4、伤者李明要求事故赔偿,李刚声称个人无力赔偿,但替其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就让李明“配合”通过保险解决。李刚带李明找到陈平,要求在领保费的单子上加盖公章。心软的陈平见到李明伤情严重,以为是去理赔。李刚与李明串通一气去理赔没事的,无奈之下加盖公章。5、陈平万万没有想到,李明拿着这个盖章材料把陈平及其公司一并告到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李明自称是陈平公司的员工,要求公司赔偿伤残补助金、生活费、每月伤残抚恤金。

程律师了解案情的简述,为陈平遭受的无辜感到委屈,程绍鹏又问陈平是怎么会找上门的?陈平说:“自己在收到劳动仲裁委申诉书后,第一时间就找了律师请求法律援助。可是找了一位律师、两位律师、甚至三位律师,他们异口同声,给出的方案惊人一致,都讲这个官司打不赢。当时自己虽然不太懂法律,但几个律师都这么讲,就不得不信了。见我的官司打不赢,旁人出主意要我‘逃’,有人要我“离婚”转移财产,也有人劝我‘变卖机器给李明赔钱吧!’正当我陷入左右为难、焦虑不安时,有好心人向我推荐了程律师,说您是一位很热心的义务法律工作者,能把官司打赢。”

陈平是“好心帮忙、被人讹诈”的遭遇,程绍鹏表示全力关注,当事人对自己的信任,程绍鹏表示由衷的感谢。沉思片刻,程绍鹏对陈平讲:“面对这个案子,你不用逃避,不必离婚,也不用变卖机器。这个官司,应该能打赢!”听了程绍鹏胸有成竹的话,陈平激动不已。满怀信心地与程绍鹏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

“程绍鹏要替人打官司了”,这个消息像长了翅膀传播开来。为帮助当事人在这场劳动争议仲裁中胜出,程绍鹏做了精心的准备:仔细研究整个案件,认真整理主体资格材料,完整准确提供仲裁主张证据。程绍鹏认为:申请人李明以陈平公司员工为由,要求依法获得被申请人给予的工伤事故的赔偿;申请人李明又以陈平公司为其购买保险事实来证明自己是公司员工;此案的关键证据,在于证明陈平与李明不存在雇佣关系,否定李明的公司员工资格。而一但打破这个关键点,案件便能迎刃而解。找准了症结,就要来解开这个结。程绍鹏理清思路,寻找人证,搜集物证,迎对仲裁。仲裁庭审如期进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各就各位。

庭审时,仲裁双方及其代理人唇枪舌战。李明始终坚称自己是陈平公司的员工,理由是陈平以公司的名义为其购买了意外保险。程绍鹏的《答辩状》丝毫不含糊:李明非公司员工,其工资由李刚发给,而非陈平发放;李明是在李刚的工厂操作压痕机时受伤,陈平的公司没有压痕机这种生产设备;凭这两点,足以佐证李明非陈平公司员工这个事实;而陈平公司代李明申办意外保险,完全出于李刚之恳请,乃属人情帮忙。接着,程绍鹏继续辩护:李明受伤后,是李刚第一时间送其进行治疗并付医药费;李明伤愈出院后,又是李刚帮其领取了保险费。最后程绍鹏以“李明提出仲裁的时间已超过法定时效,故应当驳回”的陈词,完成了答辩状。

在仲裁庭审的辩护环节,坐在原告席位上申请人李明,似乎心虚地保持着沉默,这一现象被敏感的程绍鹏捕捉个正着。程绍鹏的思维迸出一个想法,倘能让李明当庭证明自己并非是陈平公司的员工,那将极大地有利于对陈平案的仲裁结果。轮到程绍鹏答辩了,他发出了直抵李明灵魂的拷问:“李明,做人要有良心,正因为陈平帮你买了保险,让你得到了10000多元的赔偿金,如果陈平不帮忙盖章,你一分钱都得不到。现在你不但不感激陈平,反倒过来起诉他,你用这种手段陷害陈平,恩将仇报,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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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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